■本報記者 簡工博
  昨天公安部傳出消息:將推動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公安部正在組織調研論證,爭取儘快形成改革具體措施。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稱:“人們期盼已久的駕照自學自考,或將在此輪改革中有所突破。”
  消息一傳出,不少市民紛紛叫好。不過記者走訪發現,要安全實現駕照自學自考,還有法律和實踐上的幾道關卡必須過。
  “給予考生更多選擇權”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駕考”改革要堅持四個原則:一是公開,只有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才能確保公平公正;二是開放,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整合社會資源,提高供給能力;三是脫鉤,打破部門利益藩籬,斬斷或明或暗的利益鏈;四是便利,給予考生更多選擇權,更好地便民利民。
  不少業內人士分析,人們期盼已久的駕照自學自考,或許在此輪改革中有所突破。對此,不少準備學車的市民普遍表示歡迎,甚至有準備學車的市民表示“再等等”。
  剛剛參加工作的市民湯銘啟最近正著急報名學車:“問下來價格都要7000元-8000元,我父母和朋友都是老駕駛員,如果可以自學自考的話可能更快更好。”
  除價格之外,時間也是制約部分市民學車的一大因素。市民羅旭曾經準備報名學車,連體檢和筆試都參加了,最後還是放棄:“我們的工作是項目制,忙起來根本沒有周末。如果是自學,時間就可以靈活安排了。”
  “無證駕駛”法律關如何突破
  此前,公安部回應公眾關於“是否可允許公民直考駕照”的提問時就曾表示:我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申請駕駛證必須經過駕校培訓。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 中也未提及申請駕駛證需要駕校培訓。
  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這意味著如果市民想要自學駕照,駕車上路之時就已涉嫌“無證駕駛”。
  除了對相關法律進行修訂,一些業內人士建議可參考國外“臨時駕照”的做法。
  例如在澳大利亞,通過駕照筆試之後,駕駛人會拿到一個初學者的專屬牌照,上路時副駕駛座上須有持最高級駕照的人教學。這一牌照持有期為一年,開車時間須超過100小時,一年後再參加考試,過關後獲取實習牌照,此後還要經過長達兩年的學習測試才能申請駕照。在日本同樣是通過筆試、技能考試後拿到臨時駕照,之後有五天、每天兩小時以上的實際駕駛練習才能獲得正式駕照。
  上路學車是否“想走就走”
  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市民想像中的“自學自考”,就是使用自己或朋友的私家車,找一條家附近的道路,請熟人上車教學,學會後直接報名參加考試。
  但這樣看起來很方便的辦法,在目前的法律和實踐上都存在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
  這也意味著學習駕駛有兩個條件:教練車和教練員。
  目前的教練車擁有兩套控制系統以防止學車過程出現意外,一些市民想象中以普通私家車作為學習用車不僅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管理辦法》 明確規定機動車不得擅自改裝。
  而按照 《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的規定,即使普通的小客車駕駛培訓,“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應當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並持有機動車駕駛證,有10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等多項法律法規也對機動車駕駛教練員資質提出要求。
  一些市民建議,對於這些法律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有必要進行規範。除修訂相關辦法外,更應鼓勵轉變目前駕校的職能,如可以單獨聘請駕駛員或租用教練車、場地等,使各元素都能靈活發揮作用。
  首要考慮應是公共安全
  對於駕照自學自考,一些市民擔心安全問題。“這幾年大家都抱怨 ‘本本族’、‘新手司機’成馬路殺手,跟學習不扎實不專業也有關係。”在很多地方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有責任倒查機制,一旦放開“駕照自學自考”,這樣的責任倒查還能否持續?
  業內人士表示,與國外相比,國內特別是上海這樣的特大型城市交通擁擠、人流密集,駕照自學自考必須將公共安全置於首要考慮。
  公安部表示,針對當前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與社會發展和群眾期待還存在諸多不適應的情況,公安部正在組織調研論證,爭取儘快形成改革具體措施,並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相關改革措施涉及有關部門及現行法規規章的修改,必須堅持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將在試點的基礎上加快推行各項改革措施的出台。  (原標題:駕照自學自考有望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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