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晨刊報道,“用商務中心懷裡的小孩當掩護偷手機,被髮現後又哭又鬧地說了好大一堆理由希望我不要追究,遇上這樣的事生氣之餘更多的是難過啊!”市民丁女士對記者講述了自己的經歷。
  10月29日傍晚6點鐘左右,家住濉溪的丁女士正在縣步行街附近的一家服裝店挑選衣服,店內的人雖然不少,但一位抱孩子、看上去約代償30出頭的婦女因過於頻繁和丁女士身體接觸,引起了她的註意。
  店內的貨架總共有兩排東西,可丁女士發現,無論她走到哪,那位婦女商務中心總是不一會兒就來到她附近,期間還有意無意地碰觸到自己背包一側的胳膊兩次。
  沒過一會,就在丁女士拿起一件衣服在身上比劃時,她明顯感覺到自己的外套口袋一直在“動”,有一股不大的力量正將她的衣服向上拉。丁女士猛地按住了一雙手,回頭一看正是那位抱孩子的婦女,她手中的長鑷子還有一大半留在自己的口袋中。此時她已將抱孩子的位置做了調整,好讓孩子遮擋住自己大半個上身,這樣即使行竊也不會被周圍的人發覺。 見到“東窗事發”,可能怕丁女士驚擾到更多的人,該婦女央求當鋪丁女士另找地方談話。在一個偏僻的街角,婦女聲淚俱下地表示,自己丈夫過世,家中又有殘疾的父母,自己身體不好又沒文化,一直找不到工作,就想著偷點東西貼補家用,希望丁女士不要報警,給她一個改正的機會並表示今後絕不再犯。
  顧念孩子還那麼小,自己又沒有損失,丁女士心一軟,勸說了婦女烤肉幾句便讓她走了。丁女士說:“家人都說帶孩子行竊是小偷慣用的伎倆,怪我不該輕易放過她。
  可是,不管她出於何種目的,看在那麼小的孩子份上,都該給她一次機會,希望這位母親能真心改過,給孩子做個好榜樣!”(見習記者劉冰兒 通訊員黃睿)  (原標題:偷手機拿孩子做“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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